时间:2012年09月17日 作者:武汉爱尔
1、 眼位偏斜:两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双眼视轴呈分离状态,一眼注视目标时,另一眼就偏离目标。 2、 复视与视混淆:发生在斜视初期,只有较大的儿童或成年人发生急性共同性斜视和非共同性斜视时才有这些主诉。 3、 视力模糊:斜视多伴有屈光不正,斜视
1、 眼位偏斜:两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双眼视轴呈分离状态,一眼注视目标时,另一眼就偏离目标。
2、 复视与视混淆:发生在斜视初期,只有较大的儿童或成年人发生急性共同性斜视和非共同性斜视时才有这些主诉。
3、 视力模糊:斜视多伴有屈光不正,斜视本身可造成主斜眼抑制发生弱视使视力低下。
4、 眩晕、步态不稳:由复视和视混淆引起。
5、 代偿头位:各种特有的歪头姿势,为了消除复视和视混淆,为了获得较佳的视力。
6、 小儿睑裂异常或眼球的外型异常。
7、 斜视及要求验光的病人,正确戴镜与否及眼位偏斜是否减轻、不变或加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