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09月24日 作者:武汉爱尔
◆ 35岁以上; ◆ 长期未做眼部检查者; ◆ 高度远、近视人群; ◆ 有青光眼病家族史; ◆ 糖尿病患者; ◆ 有发作史(头痛、眼痛、虹视、一时性视力模糊); 40岁后应每隔2-3年检查1次;60岁后应每隔1-2年检查1次; 如果有上述的任何青光眼危险因素存在,35岁后每1-2
◆ 35岁以上;
◆ 长期未做眼部检查者;
◆ 高度远、近视人群;
◆ 有青光眼病家族史;
◆ 糖尿病患者;
◆ 有发作史(头痛、眼痛、虹视、一时性视力模糊);
40岁后应每隔2-3年检查1次;60岁后应每隔1-2年检查1次; 如果有上述的任何青光眼危险因素存在,35岁后每1-2年检查1次。